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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刚上山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小鹿’……”6月12日上午,分宜县公安局洞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一村民抱着一只受伤的“小鹿”向民警求助。在警民接力下,这只为“三有”保护动物麂子得到救助保护。
据悉,当日清晨,村民黄先生上山时发现一只小鹿,样子呆萌可爱,但无法动弹,他担心小鹿是受了伤,出于好心黄先生便将其带下山寻求帮助。经民警观察发现,这只“小鹿”毛色黄亮,体型娇小,头骨略呈三角形,长得似鹿非鹿,无明显外伤。
在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对黄先生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表扬,为确保“小鹿”生命健康,能早日回归自然,民警立即将其送至分宜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经工作人员辨认,确定为“三有”保护动物麂子,民警随即将这只小麂子交至保护站专业人员进行救助、保护。
据了解,麂,俗称麂子,哺乳纲,偶蹄目,鹿科,成体体重不超过35公斤,腿细而有力,善于跳跃通称“麂子”,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俗称“三有”保护动物。
值班编辑:肖哲
值班审核:范俊杰
值班编委:朱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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