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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澎湃新闻从甘肃省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获悉,为了解决缴存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及时调整提取政策,延长了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限,重点解决部分职工购房后,未能及时领取备案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超时限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自2023年6月1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调整了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限,由现行的以购房合同(协议)网签备案日期(签订日期)、拆迁安置房差价款缴款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1年内可以提取调整为3年内可以提取,且分别只能提取1次。通过这次优化,职工购买住房后3年内均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另据“兰州市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证金额、税务票据金额中的任一金额为准)。(澎湃新闻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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