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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5月10日,货车司机王先生在驾车经过湖南临湘市的桃林超限超载检测站时,被工作人员称其车辆超载,并要求缴纳罚款200元。工作人员让王先生通过微信转账将款项缴纳给他,但当王先生登录交管12123平台查看违法记录时,发现罚款数额为0元,警方仅对其处以警告处罚,并未罚款。王先生怀疑工作人员并没有帮他缴纳罚款,而是将款项转到了私人账户。
临湘市交警大队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涉事辅警已被辞退,并被责令退回200元。王先生也向记者确认已收到200元的退款,并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王先生回忆,当天驾车经过湖南临湘市时,看到了桃林超限检测站,便将车开进去。进站后,工作人员告知他车辆超载,需要缴纳罚款200元。
王先生提供的罚款单显示,他因在5月10日12时31分驾驶载货汽车,在临湘市横桃线7公里处实施超载行为,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处罚。
王先生称,当时他注意到办公室桌上有收款机,但工作人员表示机器坏了,询问他是否有现金。王先生回答没有,于是对方让他通过微信转账支付200元罚款,并承诺会帮他缴纳罚款。
然而,当王先生在12123平台上查看违法记录时,发现5月10日的记录显示已缴款0元,处理0分,而他收到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仅对其处以警告处罚,并没有罚款。因此,他对工作人员是否帮他缴纳200元罚款产生了疑问,随后向市民热线投诉。
据王先生称,涉事工作人员在10日下午通过微信与他联系,并向他发起200元的转账请求。聊天记录显示,该工作人员向王先生道歉,并希望他能撤销投诉。然而,王先生因对方在罚款过程中态度不好,选择拒绝了对方发出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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