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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市区公交 、轨道交通实行免费乘车”政策相关要求的通知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 稳岗留工若干举措的通知》(通政办发〔 2023 〕2号) 精神,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现就南通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市区公交、轨道交通实行免费乘车”政策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 、春节期间 (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南通城市轨道交通实行免费乘车。
二 、春节期间 (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南通飞鹤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起讫点均在市区范围的公交线路实行免费乘车,市区包括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3 年1月13日